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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《江蘇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》6月實施三大全國首創入法保護婦女權益3月28日,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《江蘇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》,該條例將于6月1日起實施。備受關注的“共同育兒假”在全國范圍內首次正式入法。“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,男方在女方產假期間享有15天的護理假,而共同育兒假是在這15天之外又增加的假期。”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人士介紹,共同育兒假是為了讓爸爸們分擔家庭責任而設,倡導男性與妻子共同承擔育兒等家務勞動,這不僅有利于孩子成長和家庭和諧,且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。去年6月,該條例在第一次征求意見時提出,男方享受不少于15天的共同育兒假。去年底,條例草案提交初審時,共同育兒假從“不少于15天”減至“不少于5天”,同時假期性質也從普遍性假期變成“鼓勵”性。今年3月27日,條例提交二審,共同育兒假從“不少于5天”改成“一定時間”。3月28日,在最終表決通過的條例中,“不少于5天”的字樣又回來了。原來,二審過程中不少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呼吁,“設定一個具體的時間要求,既有一定的導向性,也體現出共同育兒假時間不能太短。”最終,此條款表述為“鼓勵用人單位在女方產假期間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兒假。”不過,共同育兒假畢竟是倡導性條款,而非強制性,因此,最終男性能否享受共同育兒假,還要看用人單位的執行情況。《條例》第十四條規定“婦女聯合會應當建立健全婦女議事會制度,組織婦女參與制定村規民約、居民公約及有關婦女兒童權益事項的協商議事活動”,也來自江蘇的首創性工作。省婦聯副主席張麗娟介紹,2004年起江蘇實施婦女議事制度,在最基層一級的村和社區組織,讓普通婦女參與村規民約、居民公約以及涉及到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一些重大事項討論。截至目前,全省已有1萬多個婦女議事會,對保障婦女兒童的權益,特別是提高基層婦女參政議政的意識和能力有很大的提高。《條例》的第三個全國首創是,將社會性別平等評估機制納入法規。第十五條規定“制定涉及婦女權益的地方性法規、規章和公共政策時,應當進行社會性別平等評估”。張麗娟介紹,省人大常委會內司委、省婦聯和省法制辦三家聯合成立性別平等咨詢評估委員會,由50多位專家組成,截至去年10月,省一級層面共參與54個地方性法律規章的評估,提出200多條建議,約有60條建議被吸納到不同的法規、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。(王曉映陳辰)(責編:鄺亮楨(實習生)、陳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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